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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速递13个省市级“双碳”政策出台均涉及氢能

编辑:中国氢能网

政策速递13个省市级“双碳”政策出台均涉及氢能,

氢能产业链趋势,氢能负碳产业园,荷兰氢能产业企  随着国家级政策的不断出台,各地方也开始陆续出台相应政策支持氢能产业发展,截止目前,13个省/市级“双碳”政策文件出炉,均涉及氢能。

  “双碳”目标的现实需求,必然加速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化发展,而氢能可以成为可再生能源的重要载体,实现能源转型中的大规模和长周期的能源存储与多样化的终端利用。随着国家级政策的不断出台,各地方也开始陆续出台相应政策支持氢能产业发展,截止目前,13个省/市级“双碳”政策文件出炉,均涉及氢能。此外,出台的国家级文件中共有9个“双碳”政策提及氢能。

  福建省“双碳”政策指出:统筹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配套电网、加注(气)站、加氢站、换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水平。加强电化学、氨-氢电池、船用大功率新能源电池等新型储能技术攻关、示范和产业化应用,推进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和氢能等可再生能源及储能技术研发。

  海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中指出:建立制氢、储运氢及用氢的全产业链,打造一区(氢能产业先行示范区)、一环(全岛场景应用示范环)、多点(氢能产业发展落地平台)的氢能发展路径。开展氢燃料汽车应用示范试点。

  通过组合绿电制氢和捕集二氧化碳,探索开展二氧化碳制甲醇工程化研究,并上溯技术研发、设计、制造新型高端装备制造业产业链,下延碳基新材料、甲醇燃料电池、新型绿色化工、多元电力智能调控等行业,同时辅以微藻生物固碳等技术为主的高附加值经济产品制造。

  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率的老旧船舶,加快电、氢等新能源在船舶领域的应用;在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氢能、储能、工业流程再造、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生态碳汇等重点领域加强前沿探索与创新实践;重点推进绿氢化工示范工程建设。

  浙江省“双碳”政策指出:优化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政策,重点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含换电站)及加氢站建设,支持可再生能源、储能、氢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生态碳汇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抢占技术制高点。

  吉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指出:制定氢能产业发展规划,有序推动“北方氢谷”和“长春-松原-白城”氢能走廊建设,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推动氢能装备、氢燃料电池研制,打造新能源装备产业链。依托吉林化纤等龙头企业,推动碳纤维产业转型升级和集群化发展,打造“中国碳谷”。探索开展氢冶金、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一体化等试点示范;探索推广氢能等新能源交通工具;有序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

  重庆市“双碳”政策指出:统筹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有序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提升铁路系统电气化水平,促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常态化。推进老旧公交客车报废更新,全部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替代。推动加氢站建设,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换电网络体系。推动氢能关键技术研发、示范和规模化应用。开展动力电池、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电池堆技术研发和生产,加强动力电池回收和循环利用推广。

  广东省“双碳”政策指出: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构建绿色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桩)、加氢站等建设。

  宁夏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指出:推进氢能应用示范建设。推进氢能产业化、规模化、商业化进程,加快氢能替代,助力减煤降碳。以建设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新能源产业园为重点,推进规模化光伏制氢项目建设,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耦合煤化工产业示范,实现以氢换煤。开展储氢、输氢、氢能综合利用等技术攻关,培育氢能装备制造产业,形成集群发展。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在物流运输、公共交通、市政环卫等领域试点应用,促进氢能制输储用一体化发展。到2030年,绿氢生产规模达到30万吨/年以上。(责任单位:宁东管委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科技厅、国网宁夏电力公司)

  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在交通领域应用。鼓励氢冶金、废钢预热、复吹、冷却水闭路循环等技术应用;推广电力、氢燃料、液化天然气动力重型货运车辆,加快充电桩、加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高等学校建设新能源、储能、氢能、碳减排、碳汇、碳排放权交易等学科专业。

  加强化氢能、储能等重点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开展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制氢、低成本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技术创新。积极参与可再生能源、氢能等国家相关标准制定,加强标准的上下衔接。

  内蒙古“双碳”政策指出:壮大风光氢储四大产业集群,大力发展绿氢经济,推动绿氢和煤化工、冶金等行业耦合发展,构建绿氢制造、存储、运输、应用一体化产业链,促进氢能产业规模化、集群化、高端化发展。

  加快推进加气站、充电桩、换电站、加氢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提高城市纯电动和混合动力汽车比重,在包头、鄂尔多斯、乌海等地大力发展氢能重卡。

  加强氢能生产、存储、运输、使用等关键技术研发、示范和规模化应用,推进核心装备制造国产化。

  广西省“双碳”政策中指出:统筹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等交通运输服务场站建设充电桩、充换电站、加气站、加氢站、综合供能服务站等。积极推动储能、氢能、能源互联网等技术应用。

  江西省“双碳”政策中指出:统筹推进氢能研发应用,探索建设零碳产业集聚区。完善加氢、充电、港口、机场岸电等基础设施。

  四川省“双碳”政策中指出:推动氢燃料电池中重型车辆应用。推广燃料电池汽车,探索构建氢能配套设施网络。在成渝主轴通道示范建设“电走廊”“氢走廊”。

  推进高效率太阳能电池、可再生能源制氢及储运与利用、生物质原料燃料替代、零碳综合供能、燃料电池、零碳工业流程再造、二氧化碳高价值化利用等前沿技术攻关。培育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或省级创新基地、创新平台。建设碳达峰、碳中和人才体系,鼓励高校增设节能、储能、氢能、碳中和等领域的相关学科专业。

  开展复杂大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控制、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氢能开发利用、减污降碳协同、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关键技术攻关,加快补齐燃料电池系统、储能装备、氢能储运装备、特种钢材、二氧化碳转化催化剂等基础材料和关键零部件、元器件等领域技术短板。

  湖南省“双碳”政策中指出:大力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提高电网对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和调控能力。

  重点支持储能和智能电网、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与建筑一体化、高耗能行业低碳流程重塑工艺、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废弃物资源化与再制造、储能、氢能等重大技术研发。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产学研用结合,聚焦关键技术协同攻关。

  河北省双碳“双碳”政策中指出:推进钢铁行业短流程改造和清洁能源替代,试点示范富氢燃气炼铁;完善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大数据、制氢等产业和清洁供暖、公共交通领域应用,实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提高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能力。推进国家氢能示范试点建设,提高制氢储氢运氢用氢能力。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建设抽水蓄能重点工程,加快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等规模化应用。构建适应非化石能源高比例大规模接入的新型电力系统。推动能源数字化,打造“数字能源”。

  加快氢燃料电池重卡推广应用。提升车用充电桩(站)覆盖面和使用率,推进加氢站建设。实施港口岸电、空港陆电改造。

  加快高效节能电机、余热余压利用、大型光伏和风力发电机组、氢能制运储加、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等适用技术规模化应用。支持人工智能、虚拟现实、量子通信、区块链等绿色未来产业技术创新。

  推动实施一批规模化储能、智能电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氢能及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净零排放和碳中和示范工程。

  打造京津冀氢能制储运加用全产业链条,构建氢燃料电池重卡货运走廊。加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高碳排放行业绿色低碳改造、低碳零碳负碳技术产业化应用等领域对接合作,推动形成以绿色低碳为特征的区域产业体系和能源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