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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化能源(600273):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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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化能源(600273):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长城 氢能车,氢能汽车论文,氢能汽车发布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参加大会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验证后领取股东大会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六、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在主持人许可后进行。主持人可以要求发言股东履行登记手续后按先后顺序发言。

  八、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原则上控制在30分钟以内。

  九、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乍浦中山西路999号嘉化研究院二楼综合会议室。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2年度及2023年度董事和高管薪酬的议案》;

  (一)董事长韩建红女士宣布会议开始、介绍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现场会议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情况、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以及会议议程;

  (二)董事长韩建红女士提名计票人、监票人,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举手表决; (三)董事长韩建红女士主持会议,议案报告人介绍会议议案,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议案并书面投票表决;

  (四)在董事长韩建红女士的主持下,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发言、提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人员进行答复;

  (五)计票人、监票人与见证律师统计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所代表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合并统计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最终表决结果;

  (九)到会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上签字;

  回顾2022年,俄乌战争爆发,地缘冲突不断,外部经济形势复杂多变;以美联储为代表的西方经济体通胀上行,频繁加息,推动能源化工行业成本上升;国内经济走势前高后低,下半年市场需求收缩,特别是六月份开始大宗商品价格快速回落,相比较原材料价格下跌,产品跌价速度更快,受产品跌价影响公司经营效益收窄。

  面对经济增速下降,基础能源、材料价格大幅波动,汇率宽幅震荡等不利因素,管理层在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及正确领导下,坚定执行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策,继续深入贯彻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理念,持续推动技术创新与工艺优化,紧紧围绕市场动态,以产业链循环经济为核心优势,充分发挥循环经济优势、规模优势、技术领先优势、多品种优势等有利条件,实现了全年安全稳定运营。通过全体员工的上下一心、共同努力,全年经营继续保持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5.03亿元,比上年同期上升26.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8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1.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73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3.67%;实现每股收益为1.15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0.85%。截至2022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7.63亿元,比上年末上升8.29%。

  公司是一家致力于构建循环经济为核心发展模式的高新技术企业,围绕主营业务上下游进行产业布局,通过循环经济实现资源、能源的综合开发和高效利用。通过构建循环经济模式生态产业链,降低产品的能耗和物料成本,提高设备的运行效率,增强公司各项业务的竞争力和综合实力。

  受日化品消费市场景气度较高的影响,脂肪醇(酸)系列产品下游市场需求增长明显,公司充分发挥自身的规模优势、技术优势、品类齐全优势等因素,紧抓市场机遇,灵活调整经营策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销售份额,脂肪醇(酸)产品系列产品全年实现销售收入38.7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1.69%。

  受宏观产业形势的影响,公司聚氯乙烯(氯乙烯)产品经营形势前高后低。上半年度产销形势延续了项目投产以来的良好势头;进入下半年,受下游主流消费市场房地产行业需求不振的影响,产品价格持续下行,并较长时间保持低位运行,产品销售及毛利水平均受影响显著,全年实现销售收入22.7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3.99%。

  氯碱业务板块,公司持续发挥循环经济产业优势,聚氯乙烯(氯乙烯)产品延伸了公司氯碱产品产业链,有效解决了液氯外运的安全隐患,并有效提高了氯碱产品的利用率。公司VCM装置持续稳定运行,保障了公司氯碱装置满负荷稳定运营;报告期内,受新能源等行业市场需求旺盛的影响,烧碱产品景气度较好。氯碱业务全年实现销售收入14.2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9.46%。

  蒸汽业务板块,2022年园区化工企业用汽总量基本稳定。电煤价格全年维持高位运行,公司蒸汽业务与煤价联动,蒸汽业务板块销售有所增长,全年实现销售收入21.74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11%。

  报告期内,磺化医药系列产品及其下游产业,持续受需求不足及行业竞争加剧影响,产品价格维持低位运行。公司磺化医药系列产品全年实现销售收入 6.74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25%。

  清洁能源产业方面,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光伏装机容量为142.8兆瓦(MW),其中地面电站装机容量100兆瓦(MW),分布式光伏电站装机容量42.8兆瓦(MW)。

  全年完成发电量 15,884.61万千瓦时,较上年同期下降 4.21%。报告期内地面光伏电站受区域内消纳不足影响,发电上网受到一定制约,全年发电量同比下降5.78%;与去年同期比较,分布式光伏电站发电稳中有增,发电量同比增加了4.99%。

  安全生产运营始终是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石,而智能化与信息化是企业安全运营的强有力保障措施。公司在抓循环经济的同时,大力投入智慧工厂建设,通过智慧赋能企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安全稳定发展。

  公司持续增加智能化与信息化装备的投入,优化以中央控制室为核心的集控中心,通过信息化集控中心实现生产现场的智能化、自动化控制全覆盖,形成名副其实的智慧工厂。通过智慧工厂实现生产、安全环保管理的信息化与智能化管理模式,形成集实时数据集成、生产核心管理、安全环保实时监控及信息贯通为一体的安全生产运营管理平台,覆盖生产监控、物料平衡、计划、调度、工艺、设备、安全等生产管理业务。公司通过提升生产智慧化水平,加大信息化投入,从而减少现场操作人员,全面提升生产现场的安全运营水平,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运营。

  智慧工厂在规范生产业务流程的同时,有利于优化资源利用,降低物耗和能耗,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与竞争力,并通过安全环保管理系统的建设,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环保的薄弱环节,提升企业的安全环保管理水平,从而推动企业安全、可持续发展。

  公司持续将科技创新作为产业优化与转型的战略支撑,科技竞争力日益增强,科技成果产业化成效显著。公司围绕节能减排、降低消耗、安全提升和新产品研发等技术领域开展创新工作,涵盖公司各产品系列,有力促进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与竞争力的提升。2022年,公司围绕公司六大产业链,共实施研发课题 51项,通过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立项9项。报告期内,公司新申请专利18项、获授权专利13项,确保了核心产业的技术优势。

  公司建设的“嘉化能源循环经济创新企业研究院”已被列为嘉兴市首批创新企业研究院。创新企业研究院将围绕公司循环经济产业链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探索及研发,并与嘉兴学院合作共建“嘉兴学院·嘉化能源未来技术学院”,围绕未来可能产生的变革性技术进行前沿探索,为企业未来发展储备人才与产业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与嘉兴学院共建了“嘉兴市氢能材料与技术重点实验室”,共同探讨氢能行业发展的相关产业机遇。公司“兆瓦级燃料电池分布式发电系统技术研究”正在申请2022年浙江省嘉兴港区智慧化工新材料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科技创新项目。

  公司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绿色低碳发展方向,将发展氢能产业作为公司产业转型的重要方向,公司持续着力构建完整的清洁能源氢能产业链。基于公司及园区内丰富的氢气资源,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氢能发电示范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分布式氢能(氢燃料电池)发电项目(氢燃料电池固定式发电站系统),有利于推动降低公司能耗,减少碳排放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公司继续布局光伏产业,推动地面电站及消纳便捷的分布式电站。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光伏装机容量 142.8MW(其中地面 100MW,分布式光伏 42.8MW)。公司已经完成分布式光伏发电装置42.8MW,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嘉化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初步完成了光伏业务的整合,为公司未来光伏产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持续关注公益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2022年公司参加由嘉兴市红十字会爱心俱乐部组织的“红船情 畲乡行”-2022嘉兴少年景宁公益行,参与建造景宁东坑镇中学的“筑梦长廊”,建设学校阅览基建工程,增加书柜、书桌、照明设施等,改善学生们的阅读环境;公司向全校孩子捐赠校服300套。公司参与“心灵之约”项目,以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如快递员、网约车司机、危险品接触者等)为关注点,对他们日常服务工作与生活中遇到的人际压力等心理问题进行线上帮扶。

  公司此次不仅以项目形式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走向社会,而且从以往的外在帮扶转到了注重内在的慈善公益新尝试。

  助力乡村振兴,推进共同富裕。2022年,公司向“东西部协作残疾人项目”“东西部协作车间建设项目”“定向地区结对帮扶项目 ”等项目捐赠资金,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推进共同富裕,创建和谐社会。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多项关怀职工活动,包括高温慰问、关爱女性职工专题讲座、职工体检等福利活动,惠及广大职工群众。公司组织的“一岗多能”专项活动,有效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同时,常抓不懈开展企业党建工作,以高质量党建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2年,在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努力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取得行业或各级政府等一系列荣誉,具体如下:公司先后获评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化工管理》杂志社有限公司颁发的“2022年基础化学原料企业销售收入前100家排行榜第39名”“2022石油和化工上市公司销售收入前500家排行榜第96名”“2022石油和化工企业销售收入前500家排行榜(综合类)第165名”企业;获评浙江省节能办颁发的“2021年度全省能耗双控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称号;当选浙江省中小企业协会“浙江省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单位”;获评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嘉兴市智造创新强市突出贡献企业”称号;获评嘉兴市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2022年度嘉兴市制造业绿色化改造示范企业”;获评中共嘉兴市委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开发建设工作委员会、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制造业纳税贡献十强民营企业(特等奖)”称号;当选嘉兴港区石油和化工行业协会“第四届理事长单位”;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化新材料获评中共海盐县委、海盐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工业纳税30强企业”、“2022年度五十强工业企业”称号、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嘉福新材料科技有公司2022年被评为浙江省创新型中小企业、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022年,董事会共提请并组织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秉承公正公平、规范高 效、保护股东利益的基本原则,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内容,确保各项决策顺利实施。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向银行申请2022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开展2022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3、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经营计划; 4、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2021年度及2022年度董事和高管薪酬的议案; 8、关于购买董监高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修订相关公司制度的议案; 11、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2、关于授权2022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 13、关于投资建设30万吨/年氯乙烯(VCM)二期项目的议案; 14、关于投资建设30万吨/年聚氯乙烯(PVC)二期项目的议 案; 1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2、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2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各委员会委员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依照相关工作细则要求规范运作,发表相关意见,各委员会忠实、勤勉履行义务,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持和依据。

  2022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实时了解公司运营、研发、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2022年公司不断完善治理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根据最新法律法规修订完善了《公司章程》及适时调整了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充分满足公司管理的需要和发展需求。

  2022年,公司通过接待投资者调研、举办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问题回复等多种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公司组织了多次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积极互动,为广大投资者答疑解惑,让他们更好阅读理解公司的定期报告,展示公司真实经营状态。安排专人接听投资者电话,耐心回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同时,及时有效回复“上证e互动”投资者提问,与投资者形成良好的互动互信关系,增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理解和信心。

  2023年度,公司将继续立足于循环产业经济模式,以热电联产为源头,建设包括基础化工、特色新材料、绿色能源(氢能与光伏)利用等在内的能源和化工循环型产业体系,强化“资源—产品—再生资源”为核心的可持续循环产业链。公司在巩固现有循环产业的同时,继续提升优势业务板块的竞争力,包括有序推进PVC二期项目的建设,提升脂肪醇系列产品的产能等。同时,抓住绿色能源发展历史机遇,重点发展以光伏、氢能为核心的绿色可持续新能源产业。具体开展工作的举措包括: (一)持续加强科技创新、全力推进安全本质化提升

  2023年,公司将持续推进在科技创新、智慧工厂、数字化等多个板块的建设。

  致力于绿色制造、循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公司理念,积极探索科技创新之路。在智慧工厂等方面继续推进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系统升级,把数字化融入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全过程管理,一如既往地贯彻智造+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战略,开发优质创新资源,构建创新业务模式,扎实推进未来学院等创新平台建设,开展与高校的产学研对接,为产业升级、上下游产业发展提供坚实支撑,确保科技经费投入规模稳步增加,努力打造全链条式产业发展的科技创新基地。

  未来将继续布局加氢站的建设,加速培育发展“制氢--运氢--储氢--加氢--用氢”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为促进长三角地区氢能产业集聚发展助力。公司在现有光伏电站的基础上,未来将继续布局光伏等新能源产业,探索绿色能源发展之路。积极响应国家“碳中和、碳达峰”目标,持续深入探索负碳经济,加强低碳科技创新,助力产业节能减碳,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并积极推动建立公司系统的碳资产管理体系,为国家未来碳中和做出积极贡献。

  借助公司现有产业链,做好高附加值项目,做好产能挖潜,拓展高附加值产品的市场销量。未来,做好企业产业链的延伸和发展,特别是做好新材料的下游项目推进,如积极开展VCM/PVC二期项目,积极参与港区新材料终端园区项目建设,并以“绿色氢能”“化学新材料及终端”为重点发展方向,并积极探索新型储能方式,拉动上下游相关产业链的协同发展。在“十四五”期间抢抓市场机遇,奋力谱写新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本年度,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在报告期内通过事前审阅会议资料,召开、出席和列席会议,听取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掌握提案决策形成的过程,对经营管理层加强企业管理、依法经营等问题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并提出监事会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参加会议。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参加会议。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经营计划》、《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摘要》、《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2021年度环境、社会、公司治理(ESG)报告》、《关于公司2021年度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以及坏账核销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参加会议。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情况的议案》。

  4、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参加会议。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全文及摘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参加会议。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能,对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员工持股计划、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及会计估计变更、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并出具如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公司在履行决策程序时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本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上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对董事会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的业绩,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认为各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上述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5.03亿元,比上年同期上升26.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8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1.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73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3.67%;实现每股收益为1.15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0.85%。截至2022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7.63亿元,比上年末上升8.29%。

  应收款项融资:随着项目竣工用票据背书支付减少和营业收入增长,以票据回笼的货款增加 预付款项:经营性预付款增加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原材料价格上涨,聚氯乙烯项目2021年6月投产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汇兑损失增加

  2、该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提请投资者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98,414,231.67元,其中2022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1,458,054,565.43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3,356,651,622.07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814,706,187.50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按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截至董事会审议之日,公司的总股本为1,401,945,207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10,900,000股,剩余1,391,045,207股。以此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695,522,603.50元(含税)。

  加上本次利润分配,公司2022年度共有2次利润分配,其中2022年半年度分配现金红利 349,978,426.75元(含税),2022年年度合计拟分配现金红利不超过1,045,501,030.25元(含税),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65.41%,占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71.7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详见 2023年 3月 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3年3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的各项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因业务需要,保持审计及内控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现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预计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210万元,2023年度内控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

  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结合公司 2022年度的实际经营运行、履职情况及绩效奖励政策,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2022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如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保险费总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年。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年(最终保费根据保险公司报价确定) 5、保险期限:1年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保险购买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结构;签署相关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保险合同期满后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以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业务近几年取得了较快发展,研发能力、经营能力大幅提高,公司未来发展前景良好。近期受宏观环境、行业环境和资本市场波动的多重压力,为使股价与公司价值匹配,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股东回报,构建长期稳定的投资者群体,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与发展战略,公司拟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其中,根据公司自身情况,拟用于股权激励的股份数量预计不超过 50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36%),具体数量将以未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方案为准;除此之外,本次回为准。

  公司拟用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根据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和证券价格走势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的市盈率水平,确定公司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3.10元/股,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决议日的前3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若在回购期内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应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10元/股的条件下,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763.35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4%),且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超过1,526.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在以下窗口期不得回购股票:

  (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二)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照回购金额上限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3.10元/股、回购股份数量1,526.72万股测算(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9%),则预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