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电投氢能基金的进展公告,
氢能电池消息,氢能备用电池,氢能微电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顺利实现“十四五”战略目标,满足发展需求,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吉林省吉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江苏新途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和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电投绿色氢能一期(海南)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与工银投资设立吉电清能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06)。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该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信息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