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氢能网

禹城:扣押物品处理!

编辑:中国氢能网

禹城:扣押物品处理!,

储能业务氢能,氢能产业链介绍,氢能创业机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德州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依职权扣押了部分违法无照占道经营物品和无主堆放物品及遗弃物。鉴于当事人扣押时拒绝签名或者离开现场将物品弃留在现场,本机关执法人员在见证人员的见证下对扣押物品进行登记清点,并予以妥善保管。本机关经多方查找未能找到当事人,有关当事人亦均未到本机关接受处理。现将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扣押的物品进行依法处理,请扣押物品所有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等资料到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汉槐街1078号)进行处理。逾期未处理的,我局将依法对扣押物品进行处理。